1.用避孕药期间不宜妊娠。
2.停用避孕药后不宜立即受孕。
3.早产、流产及葡萄胎后不能立即妊娠。早产和流产后至少应间隔半年再妊娠。葡萄胎清宫后2年追踪无并发绒癌可考虑妊娠。
4.饮酒后不宜受孕。
5.在受到严重的精神创伤、过度悲伤、抑郁等不良情绪下不宜妊娠。
6.患病期间及大病初愈期仍在服药期间不宜妊娠。
7.环境污染因素排除前不宜妊娠。
8.生殖道感染或性病未治疗前不宜妊娠。
9.严重的泌尿系感染未愈或治愈后初期。
10.酗酒、中毒后,吸毒期间或戒毒后期。
11.患有全身急、慢性疾病,如肝炎、甲状腺机能亢进、高热等。
12.过度精神紧张、高度的工作压力情况下暂缓怀孕。
13.患有性病或性传播疾病未愈或治愈后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