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遇车祸尸骨未寒 未婚父母争赔偿金对簿公堂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3-07-31 来源:不详 【字号: 】 浏览

原标题:女儿遇车祸尸骨未寒 未婚父母为争赔偿金对簿公堂

中新网杭州7月31日电(记者 赵小燕 实习生 刘思婕 通讯员 童法)现年3岁的小婷婷自8个月大时就遭遇父母离异,今年5月,小婷婷又遭遇车祸,被一辆货车碾压死亡。为争夺她的死亡赔偿金36万元,她的父母再次见面并对簿公堂。

4年前,23岁的李亮(化名)从老家湖南来到浙江桐乡打工,认识了当时才19岁的吴青青(化名),不久,吴青青就怀孕了。由于当时吴青青还未到结婚年龄,不能领结婚证,当然也办不出准生证。两人瞒着女方的家长在李亮老家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准备以后再补办结婚证。

次年8月,小婷婷出生了。但吴青青的母亲千方百计要拆散他们,几次三番要求女儿把孩子交给男方抚养,最终,吴青青离开了还未满8个月大的女儿,去了广东打工,很少与李亮有联系。

此后,小婷婷便和爷爷奶奶、爸爸一直住在浙江桐乡濮院镇的一个租房内。

事发当天晚上7点左右,3岁的小婷婷和2岁的表弟由姑姑领着去租房附近的小超市买东西,从租房到超市要穿过一条马路,顽皮的小婷婷和表弟在过马路时突然挣脱大人的手,迅速奔到马路对面。这时,一辆装载毛纱的大货车疾驰而来,姑姑只拉回了跑得较慢的表弟,还没反应过来,悲剧就发生了。

事故发生后,在桐乡交调委的调解下,肇事司机张某和小婷婷父亲李亮达成了赔偿协议,由张某一次性赔偿360000元。由于联系不到吴青青,小婷婷的赔偿事宜一直由父亲李亮在处理,后来,吴青青辗转知道了女儿出了交通事故,并且有一笔赔偿款。6月14日,吴青青将李亮告上了法院,认为两人虽然未正式结婚,但女儿小婷婷系双方共同生育,李亮单独处理赔偿事宜,对自己构成了侵权,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女儿死亡赔偿金16万元。

法庭审理中,两人就小婷婷出事后,男方李亮有没有通知女方吴青青各执一词,吴青青一口咬定,事发当天,自己并未接到有关女儿出事的任何消息。而李亮则坚持认为,小婷婷出事后,自己曾打电话、发短信告诉她,但吴青青不相信,对此不理不睬。面对吴青青的态度,李亮生气至极。为了证明出事后自己曾通知吴青青,法庭上,李亮向法官出示了曾经发过的60条短信。吴青青在证据面前不得不低下头,但她坚持要拿回属于自己应得的那部分赔偿款。

考虑到小婷婷一直由男方李亮家抚养,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一直做女方吴青青的工作,希望她在赔偿款中能作出让步。最终,两人达成了协议,吴青青得到女儿的死亡赔偿款13万元,其余归男方所有。

(责任编辑:姜雪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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