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向公安局报案 称酒吧领班介绍卖淫及敲诈勒索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3-08-07 来源:不详 【字号: 】 浏览

原标题:梦鸽向公安局报案 称酒吧领班介绍卖淫及敲诈勒索


李家法律顾问兰和的微博截图

李某某涉嫌轮奸案又有新进展,8月6日深夜一点,李某某家庭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发微博称,8月6日上午10点50分,李某某母亲梦鸽女士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据悉,梦鸽状告的对象疑为此前媒体报道中提及的酒吧领班及经理。

案情回顾:

据此前媒体报道,当晚李某某和朋友来酒吧时,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天蝎座”包房,并上了一箱科罗纳啤酒,以及黑方和轩尼诗等洋酒。不过几人只喝了20多瓶科罗纳、半瓶黑方和小半瓶轩尼诗。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

而案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后来张某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丁某曾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

此前曾有报道称,李某某父李双江还公布了酒吧人员发送的短信,并指受害人杨女士敲诈勒索50万元。对于是否存在该短信,兰和曾在接受采访时予以证实,但表示该短信并非李的父母公布,敲诈事实是否存在还需再求证。

推荐专题:

雅虎学堂: 哪些时候我们应该让金钱走开?

我们何时才能像西方人一样尊重法律?

(责任编辑:林定忠)

更多
关闭窗口】【我要打印
发表评论
* 评论内容:
* 用户名:匿名发表 *不选请在前面输入您的大名
*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请输入4位数的验证码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赞助商广告
最多关注
  • 本周
  • 本月
  •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