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妻腹中胎儿寻买主 26000元卖掉3亲生子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3-08-11 来源:不详 【字号: 】 浏览

原标题:男子为妻腹中胎儿寻买主 26000元卖掉3亲生子

都说“虎毒不食子”,枣阳市29岁村民高某居然先后卖掉自己的3个亲生儿子。昨悉,高某和中介刘某因涉嫌贩卖儿童罪被枣阳市检察院批捕。

今年6月,枣阳市公安局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2011年12月,该市太平镇某村村民高某通过刘某、李某等人,将自己的双胞胎儿子卖掉。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调查,居然牵出案中案。

经查,高某今年29岁,其妻患有精神疾病,家庭贫困。他们婚后育有一子(目前已6岁)。2011年妻子再次怀孕,他有了出售婴儿的念头。恰巧,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男子石某和妻子结婚十几年未育。石某的姐姐出嫁到襄阳枣阳市太平镇,她委托同村的李某帮忙为弟弟抱养一名婴儿。

李某和刘某本就认识,一日两人聊天时,李某说到有人想抱养孩子,刘某想到了亲戚高某,回去便和高某商量。此后,高某委托刘某,以1万元将尚在腹内的孩子卖出。而刘某转头向李某开价2.5万元。

2011年12月19日,高某的妻子在太平镇卫生院产下一对健康的双胞胎男婴,石某从贵州赶到枣阳,将2.5万元钱交给刘某,抱走双胞胎男婴。事后,刘某拿出1000元感谢李某,剩下的自己保管。至案发,刘某仅给了高某6000元。

2012年初,高某的妻子再次怀孕,高某请村民帮忙出售腹中婴儿。河南省唐河县人张某得知此事后,决定抱养,出价1万元。

今年1月19日,高某的妻子在太平镇卫生院产下第4个儿子。次日,张某让父亲带着1万元钱来到医院抱走男婴。

枣阳警方接到举报后,迅速将高某控制。经审讯,高某对自己卖掉3个儿子的事实供认不讳。

上月中旬,办案民警先后在贵州、河南找到被卖掉的3名男婴。综合各方情况,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警方同意暂时将3名孩子留在原地生活,待此案结束后再行决定。

(记者高东起 通讯员王长军 马五一)

(责任编辑:宋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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