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一协警因私借摩托酿事故被捕 中队长被免职
中新网忻州8月22日电 (记者 张雷杰)针对“山西省五台交警肇事警用摩托车致一死一重伤”一事,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2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经调查,事故中的警用摩托车系事故中的死者从五台县交警队一名协警处借出,私自借出摩托的协警已被辞退并被依法逮捕。
2013年4月23日,忻州市五台县西富村新建庙宇路口,一名男子驾驶警用摩托车带着另一名男子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该二人一死一重伤。由五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显示出事车辆是警用摩托车,肇事摩托车为晋HE0653创卫“3”号警用二轮摩托车,这辆车属于五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所有。
事故发生后,当地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五台县委政法委和公安局纪委联合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县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召开联席会议对事件中交警大队的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处分进行了研究。
经调查,事故中的警用摩托车系事故中的死者从五台交警队一名协警处借出。五台县公安局已将私自借出摩托的协警辞退并已被依法逮捕,对该协警所在中队中队长予以免职,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副大队长予以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全局对交警大队大队长予以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检查。对于此事故中的民事责任,将依法院判决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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