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孕期性生活之“四不宜”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4-04-01 来源:每日甘肃女性网 【字号: 】 浏览

  下面我们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备孕期性生活的四大注意事项!

  情绪不佳时不宜过性生活

  在生气、恼怒、吃惊、悲哀等情况下,最忌男女交合。如著名医学家孙思邈说:“人有所怒,气血未定,因以交合,令人发痛疽”。这是说,若人在恼怒时过性生活会得痛疽病;我国现存最早的医学经典著作《黄帝内经》里也论述了小孩的癫痫病与其母亲受孕时受惊吓有关系。

  身体疲倦时不宜过性生活

  医学名著《千金要方》里说:“远行疲乏勿入房,为五劳虚损,少子”。这里明确告诫人们,若在身体疲劳时过性生活,可得虚损病,甚至不孕症。原因是性生活本身对人体就有很大的消耗,再加上劳累,久而久之就会使人出现虚损的情况。因此,在身体感到疲劳,无精打采时,最好不过性生活。若性欲较强,可在第二天清晨5~6点钟,双方得到充分休息后进行。

  气候异常时不宜过性生活

  所谓气候异常,是指天气太冷或太热,以及电闪雷鸣、大风大雨时。一般地说,气候适宜,环境舒爽,对性生活有利;若气候剧变,超出了人们的调节功能,就会打破人体阴阳平衡,发生气血逆乱、邪气乘虚而入的情况。孙思邈在《枕中记》里说:“大寒大热,且莫贪色欲。”从临床观察来看,小儿的某些先天性疾患就与妇女受孕时不良的气候因素有关。

  喝酒多了不宜过性生活

  《黄帝内经》里明确指出:“醉以入房,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故半百而衰也”,意思是说,人在酒后入房,性交过程中往往难以自制,必欲竭其精而后快,致使恣欲无度、肾精耗散过多,从而引起早衰。为什么肾精耗散多了会早衰呢?这是因为精是人始生的基础,生命活动的根本,人体寿夭的关键。

  古人言:房中之事,能生人,能煞人。譬如水火,知用之者,可以养生;不能用之者,立可尸矣,希望大家要做到科学的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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