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泡面王子

    作者:茶购 更新时间:2018-03-24 来源:aichafang.com 【字号: 】 浏览

      到王子,各位肯定都想到白马王子。NONONO。我这里所说的,却是指泡面王子。虽说也是王子,跟白马王子相差两个字,却只是因为我不喜欢吃饭,一天三餐方便面,所以自称“泡面王子”是也。
      
      认识她的时候,是在2006年的初夏。
      
      那个“倒霉”的黄昏,当我手拿着方便面边走边吃,经过公园的时候,突然一个声音传来:“喂,前面那小子,站住。”
      
      由于声音陌生,所以我没加理会,继续前行。
      
      对方又来了一句:“手拿方便面的小子,你聋了啊。”
      
      我不由的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直到发现公园就只有自己手拿着方便面的时候,不由得“狼颜”失色。难道叫得是我?
      
      朝发声处看去,看见一张怒气冲冲的脸,主人的纤纤玉手玉指着我,当时那只手指的距离离我只有0。01厘米,但在数秒之后,我决定说一些话让主人连同她的玉指离开我的视线。
      
      “小妹妹,叫我有什么事?我好像不认识你?”叫她小妹妹不为过,看她样子,应该比我小个五六岁吧。
      
      她哼了声,说道:“你这小子一天就有二次看见你吃着方便面穿过公园,不知道这样会影响市容啊?你对不对得住党,对不对得起人民,对不对得起群众对你的信任?”
      
      我愕然,这是哪跟哪?只是边走边吃方便面而已,说得那么严重,好像自己当了汉奸,卖国贼似的。
      
      不过没关系,对付这种暴龙,我有一个百试不爽的绝招。
      
      于是,暴龙惊讶的看着一个手拿方便面的男子以三十米四秒的速度飞快的逃开,更难得的是——方便面连一点汤都没有洒出来。
      
      在三十米外的完全距离,我终算可以停下来。佩服着自己的速度与技术,然后回过头看看她,其实她并不是很漂亮,但脸上多元化的表情,依旧可以称作美女。
      
      数秒后,她终于从我的异常举动中清醒过来。然后“卟哧”一声便笑了起来。
      
      看见她的笑容,我的脸居然红了,在心跳加速前,我赶紧朝家里跑去。
      
      但最终我对待暴龙百试不爽的绝招还是失效……。当一个人风雨无阻,一天三次从你必经之路守着你,那你只能无奈的对自己说:唉,果然是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了。
      
      就这样,和她相识。
      
      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那次是和她第一次相遇。但后来她告诉我,其实是第三次。
      
      第一次,是我抱着姐姐一岁的小孩,在公园坐的时候;第二次,是晚上十一点,我一个人坐公园椅子抽烟的时候。
      
      但都是她看着我,而我没有看到她而已。
      
      她说她吃亏了,所以第三次的时候,就想教训我,谁知道我居然跑开了。我不由的大笑,她便开始追打我。
      
      见到她的时候,我真的好怕,好讨厌她,但,见不到她的时候,我悲哀的发现自己很想她。大话西游里有句台词:当你发现你爱上了一个你讨厌的人时,那段感情才是要命的?我还记得至尊宝自欺欺人的问了句:我怎么会爱上自己讨厌的人????而现在,我终于亲身体会到了那种感觉。
      
      就在自己开始期待她的出现的时候,天天在公园等着我的她却意外的一个星期没有出现。我不由的担心起她来,她怎么了?是不是出事了?我开始在心中骂着自己,她出事关我什么事,哼。
      
      但在隔了一个星期零二天再加四小时八分钟零五秒,她又出现在自己面前露出熟悉的笑容时,我破天荒的没有骂她。而是问了句:你这九天怎么了?
      
      她听了后,笑得更开心,都可以用合不拢嘴来形容。咬咬嘴唇,她问道:“怎么了?我几天没出现你都记得那么清楚?喜欢上我了?”
      
      我就像个偷了东西被抓住的小孩,当时就脸红了,狠狠的瞪了她一眼,我便向家里走去。
      
      在觉得快要离开她的视线时,我回过头,不想,我感觉自己的嘴碰触到一个柔软的物体……。原来是她的右脸。我大惊失色,刚准备后退。她却伸出手抱住我,在我耳边说:我喜欢你。
      
      我还想作垂死挣扎,想对她说:不可以,但话在口中,却变成一句呢喃:我也是!
      
      她脸上没有了一惯的笑容,只是把头轻轻的放在我瘦弱的肩膀上。
      
      闻着她的发香,世界在我的心中,重现春的气息。
      
      就这样,我和她相恋了。
      
      和她在一起的感觉,你永远不用担心自己会不开心,因为她是那种天生会带动气氛的人。
      
      06年3月,我第一次去了她家。原来她还会弄饭菜呢,真是意外。
      
      在她弄中饭的时候,我坐那看电视。不一会,我起身随意走走,在桌上最显眼处看见一个小本子,便拿起来翻了翻——居然是她的日记。
      
      我告诉自己,这是她的隐私。我不可以看的。喜欢她,就一定要相信她。
      
      可我还是抗拒不了那份诱惑。还是看了。
      
      日记里全部都是写的我,但,在她弄完饭菜并端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空了的房子,和一本翻开的日记。
      
      走出她的房门,这个城市的不安与陌生沉淀下来,只留下心痛填满全部。
      
      当头脑空白的连自己都忘了是谁的时候,她的日记惭惭清晰。
      
      2006年2月14日天气:小雨今天又是别人的情人节,我的光棍节。走在路上都是一对对情侣,手拿着花,脸上一副幸福的笑容。我手里也有,不过,不是别人买的,而是我自己买的。嘿。像我这样的大美女情人节没人送花不是没有天理。所以本小姐自己给自己买了五朵,因为我一定会爱自己一生一世的,哈哈。坐在那个公园,我默默的想着这是自己第几个一个人过的情人节,第三个,还是第四个?这时候,我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一个男孩在那抽着烟,不想恭维他抽烟的样子。但似乎是上次见到的那个很像初恋男友的男孩。而此刻他一人坐那,安静的看着天空,全然不顾小雨的淋湿,看来,他也是一个很寂寞的人。本来还以为他很开朗的呢。我默默的注视着他,他并没有发现我。有次他望向了我这边,我居然有着点点紧张。但不久,我就知道他不是在看我,因为路上走过的行人隔断他的视线,一点都影响不了他。他应该是在发呆吧。他有心事?而且是谁也帮不了的那种。必须靠自己才能解开的心结。多像第二次的恋人阿海,只是阿海太过成熟,不喜言笑。那晚,我就决定去了解他。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我觉得他那时的样子,让我产生了想保护他的想法……。

    (编辑:5200情感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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